2018年全市组织实施省级科技项目10项。其中,列入重点研发项目(农业领域)1项,人才专项(优秀人才科技创新)项目1项,平台基地专项项目2项,农村技术承包项目6项。全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265项,交易额13.8亿元;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51件;新备案国家级星创天地1个,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个,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2个,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新认定省民营科技企业7家。截止2018年末,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9家,国家级星创天地3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众创空间10个, 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47家,省级科普基地11个。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0个,演出场次3302场,演出收入2088万元;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场馆4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6个,美术馆2个,公共图书馆7个,总藏书136.4万册。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155个,其中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2.1千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9万人,每千人拥有病床 5.5 张,每千人拥有医生数 2.5人。村卫生室覆盖率100%、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率均为100%。全年各县(市、区)的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均达到了90%以上。碘盐覆盖率达到99.28%,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22%,各种地方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市乡镇卫生监督站覆盖率达到100%。
年末全市拥有各级各类体育场馆6217个,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达标人数达214163人。全年我市运动员在省级以上重大比赛中获金、银、铜牌分别为30枚、25枚和47枚(包括非奥运项目比赛)。全市销售中国体育彩票3.0亿元,增长7.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234.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2.2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9.63‰;死亡人口1.24万人,死亡率为5.32‰;自然增长率为4.31‰。常住总人口性别比为100.70(以女性人口为100)。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55元,增长8.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62元,增长6.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39元,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66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18元,增长11.2%。按全市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城镇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069元,增长8.4%;农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132元,增长1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20.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1.9%。
2018年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0.7万人,增加0.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3.4万人,增加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7.1万人,增加1.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1.6万人,增加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8.3万人,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农民工18.1万人,增加0.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35.1万人,增加2.1万人。
年末城镇低保人数10412人,减少861人;农村低保人数39329人,减少3144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963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6716人。优抚对象15475人。全年共发放最低保障资金2.6亿元。全市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38个,床位数3087张,年收养救助人数1992人。全市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569个。福利彩票发行单位1个。民政部门直接接收捐赠款288.7万元,受益3650人次。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有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3.8万公顷。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61天。其中,一级天数12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6.88,较上年下降11.6%。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0起,事故死亡10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75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391。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国家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改革,地区生产总值为含研发支出数据。
5、“体育锻炼标准达标人数”由教育部门提供,口径为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达标人数。
6、除注明外,本公报所列增加、增长、减少、下降均系与上年比较。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8、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9、全市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